文|陈思呈贷款炒股贷款时间
我有五六年没回老家过春节了,今年特意提前,农历十二月中旬,在春运到来之前就动身出发,火车驶向故乡,轰轰声响,仿佛一条时光的隧道,仿佛我要回到的,不是一个地点,而是一个时间点。我不由想到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,除了老生常谈的乡情,故乡对于一个人到底意味着什么?这个地点,与其它的地点到底有什么不同?
多数时候,故乡其实是人们急着要抛弃的东西,譬如《半生缘》中的世钧,“世钧他坐上火车向上海开去的时候,他陡然觉得轻松,家里那种旧时代的空气,那些悲剧性的人物,那些恨海难填的事情,都被丢在后面,他奔赴上海就是奔赴朋友和爱人。”——因为故乡对于他,意味着原生家庭的约束和拖累。
《围城》中的方鸿渐,回乡之后才意识到,家乡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。远别虽非等于暂死,至少变得陌生。回乡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,要煮一会儿才会熟。他一向和家庭习而相忘,现在从局外人的立场来观察,才恍然明白各种仇嫉卑鄙。
但也正是方鸿渐,他在家乡怕人家倾轧,到了大都市,他又恨人家冷淡,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——他这既要又要的心情,倒是很好理解。
不管心情多么复杂,人们总会在某些时刻想到故乡,甚至在行动上回到故乡。除了亲情和礼俗的需要,往往还因为,故乡,那是一个创伤发生的现场。
以前我听过一个也许欠缺科学理论的说法,如果一个女人在坐月子的时候落下了什么毛病,那么她必须在下一次坐月子的时候来修复这个毛病。在我们中国还有一句古话,在哪里摔倒,就在哪里爬起来。从这个角度上讲,我们回到故乡,也许不外是为了检验,我们那些不可对人言的创伤,它们恢复得如何了?结疤的地方按下去还疼吗?它们是否已经变成某种勋章式的装饰,不再有痛感?但那是我们自己的标志,意味着我之所以成为我,我之所以是我。
世钧如果不回乡,他无法注意到自己身上与家庭一脉相承的懦弱压抑;鸿渐如果不回乡,他也无法注意到自己曾被像对待巨婴那样地对待,但这种待遇又引发了更大的反弹。
有一部阿根廷电影叫《杰出公民》,虚构了一个世界著名的作家,一直在作品中写他的故乡,但实际上他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回到他的故乡,甚至父母的葬礼他也没有回去参加。这显然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做法,假如是习而相忘,他就不会一再地书写,把故乡作为一个长久的素材、故事的发生地。但假如不是创伤至深,又何至于连父母的葬礼都不参加呢?
然而有一天,他决心回故乡一趟,电影中说,他的写作陷入瓶颈,获得大奖后就再也写不出来了,在获奖辞中,他说,他需要一个死亡,他想向故乡索取一个“死亡”。
一个人总是需要各种各样的零碎的“死亡”,因为,总得有一些死去,才有一些新生。黑塞说,鸟从蛋里挣脱出来,蛋即世界。谁要想出生,就必须摧毁一个世界。每个人在成为自我之前,都必须打破之前固有的东西,这是命运内在而本质的脉络。
所以《杰出公民》中的男主角,他必定是想索取这样的一个“死亡”,来获得一个新的自己,来获得新生。他回乡的经历可谓惊心动魄,从踏上故土的瞬间开始,故事就开始了,所有的故事走向都与我们所以为的截然相反,但又正是在我们的情理之中,哪怕那是远在南美洲的一个小镇,它也像我们的家乡那样,人情复杂,人际纷繁,充满冲突和尴尬。
男主角虽然贵为世界知名的作家,但他与发小的故事,也像我们与发小的故事那样,那么啼笑皆非。
最后,他所索要的“死亡”达成了,离开故乡之后,他又开始了他的创作。这个达成,我能体会。
每当我回到故乡的某生现场,我都在心里凭吊着自己的某一部分,死去的某一部分。我感激这样的“死亡”,不为人知,但又人人共有。
作者系广东作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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